BUD政府資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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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2023年10月31日起,BUD專項基金「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」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土耳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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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2023年6月16日推出「BUD專項基金」—申請易,以簡化申請及審批程序,縮短申請處理時間。每宗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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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起,每間企業於「BUD專項基」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由六百萬元提升至七百萬元,可獲資助的核准項目上限亦已提升至七十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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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7月,「BUD專項基」分階段推出優化措施,包括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(「投資協定」)的經濟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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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,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(「自貿協定」)的經濟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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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,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(「東盟」)市場
BUD專項基金最新消息
資助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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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品牌:品牌發展策略與計劃制訂、品牌定位及形象設計及市場調研、品牌推廣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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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級轉型:新產品設計、新技術引進、管理體系提升、生產自動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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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營銷:內銷市場研究,策略與計劃制訂、渠道建立、產品/服務推廣等。
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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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上市企業,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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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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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內地、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經濟體有業務運作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
資助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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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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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家企業可獲得合共70個資助核准項目,最高累計資助上限為港幣七百萬元正。
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「十二.五」規劃的機遇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 2012 年 6 月正式成立「BUD 專項基金」(BUD Fund),協助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,以開拓及發展當地業務。
BUD專項基金(下稱「BUD基金」 或 “BUD Fund”)主要分為「內地計劃」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。企業可個別或同時申請「內地計劃」和「自貿協定計劃」的BUD基金資助。
BUD專項基金背景
申請流程
提交申請
審批申請
開展獲批項目
提交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核帳目
完成項目
提交最終報告及最終經審核帳目
獲資助項措施
新設業務單位相關開支
(租賃、裝修、水電煤)
額外聘請員工
購買機器
設備及模具
產品樣本
廣告推廣
展覽會相關貨運
交通及住宿
設計及製作宣傳品
電子商貿平台/網頁
流動應用程式
(推廣用途)
檢測及認證服務
項目直接有關
專利和商標註冊
項目直接有關
專利和商標註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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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電子申請表格(MS word 格式,中文或英文版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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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申請企業的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的申請表格之正本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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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證明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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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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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 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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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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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與內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申請BUD專項基金所需要的文件:
發展品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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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發展策略和定位 – 企業品牌願景、產品及服務策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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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建立、設計和傳訊 – 品牌形象及風格發展、品牌重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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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管理 – 品牌評估、品牌保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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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監控 – 品牌產權研究及品牌可持續性調查
升級轉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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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模式升級轉型 – 由原設備製造商(OEM)轉化為原設計製造商 (ODM)及/或自有品牌 製造商(OBM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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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創新及重新定位 – 產品策略、新產品開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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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料管理 – 供應鏈規劃及執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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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升級 – 製造技術升級、流程及業務自動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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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升級 – 世界級管理系統、業務流程重組、品質改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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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 – 倉儲管理、車隊管理及分銷管理系統的提升。
拓展營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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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銷策略規劃– 營銷策略制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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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銷業務營運管理 –營運轉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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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銷渠道管理 – 市場推廣策略及研究、銷售及分銷渠道開發、宣傳 及推廣活動實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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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銷團隊建立及管理 – 員工發展及績效管理。
BUD專項基金計劃資助範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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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內地增設新業務單位的相關運作開支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 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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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聘員工不可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的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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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/租賃機器/設備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 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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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/購買產品樣本開支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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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開支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 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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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往香港及內地的交通及住宿開支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 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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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及內地的專利/商標註冊費用最高累計資助金額為港幣3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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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或優化流動應用程式費用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 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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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化公司網站費用最高港幣10萬元
BUD如何分配申請項目的百分比?
由2023年10月31日起,「BUD專項基金」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資助的國家和地區涵蓋:
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(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)、
澳洲、奧地利、比利時-盧森堡經濟聯盟、 加拿大、智利、丹麥、
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(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、瑞士)、
芬蘭、法國、格魯吉亞、德國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韓國、科威特、中國澳門、墨西哥、荷蘭、新西蘭、瑞典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、英國、土耳其
共38個經濟體。
BUD資助地域範圍涵蓋那些國家和地區?
視乎業務性質,須儘早與相關市場的政府機關確認。 一般而言,受管制行業(如食品、醫療、跨境電商、教育、出版等)或涉及產品銷售或代理的業務或項目,需要在持有目標市場的相關執照/資格/認證下進行。
另外,如未能提供相關許可證明文件,項目將不獲資助。如有疑問,請與相關市場的政府機關聯絡。
BUD必須持有目標市場的相關營業執照/認證/授權?
企業使用現有僱員推行項目,由於該僱員之薪金屬於日常開支,故不包括在資助範圍內。
BUD使用企業現有僱員進行的項目可獲資助嗎?
對申請 BUD 無從入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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